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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
发布时间: 2021-07-13       点击数:6359

     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强化思想认识、强化风险排查、强化预防预备、强化协同配合、强化宣传引导,切实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。


      通知要求,各地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,全面履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能,压实A级旅游景区、旅行社等市场主体责任,把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、每名人员、各个环节;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围绕薄弱环节、突出重点领域,对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、再部署、再落实。


      通知强调,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增强联动协作意识,主动与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应急管理、气象等部门做好工作对接,理顺防汛救灾工作机制,确保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,能做到响应及时、组织有力、救援到位。各地要广泛开展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知识宣传,加强值班值守力量,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,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,确保应急通信畅通。


      又讯 7月10日,国家文物局就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发出紧急通知,通知要求,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导辖区内文物、博物馆单位,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。特别是将有文物分布的水库、河流和山区、沟谷等洪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,将古桥、古城墙、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、纪念馆,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、考古发掘工地等单位和场所,作为重点排查对象,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,整治安全隐患。


      通知明确,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、考古发掘工地等,要立即停止开放或者停工,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。对排查中发现险情的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,采取遮盖、加固、支顶、围挡、排水、防渗等有效排险措施,控制险情发展。